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攀枝花市政府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批复
(2005年12月12日 川交发[2005]113号)
攀枝花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贯彻实施交通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的请示》(攀交[2005]414号)收悉。根据
交通部《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15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统一车型分类后调整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518号)精神,我省贯彻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方案,经省政府同意(收文[B2005]第2269号阅办文件),现结合你市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的实施情况,将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的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现有公路收费项目概况
(一)省道214线甸沙关至丙谷段47.3公里、二级公路设米易1个收费站。
(二)省道310线渡口桥至福田段44.42公里、二级公路设格里坪1个收费站。
(三)年费加次费项目。炳草岗大桥及弄清公路(含凉风坳隧道)、雅砻江右岸线、金歇路渡仁西线、金歇路渡金线4个路桥项目,一级公路52.35公里,二级公路30.11公里,桥隧4086.67米。
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一)车型分类与收费价格折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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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折算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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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类客货车 │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 │ 1 │
│ │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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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类客货车 │8座至19座客车; │ 2 │
│ │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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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类客货车 │20座至39座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货车; │ 3 │
│ │20英尺集装箱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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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类客货车 │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 │ 4 │
│ │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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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类货车 │15吨以上货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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