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卫函〔2006〕17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06年卫生应急工作,现将《2006年广东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省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卫生应急工作计划,切实推进我省卫生应急工作有序开展。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四日
2006年广东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一、贯彻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卫生应急机构建设
(一)适时召开全省卫生应急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的紧迫性,不断开创卫生应急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与编委和财政部门联系,争取机构编制部门的支持,力争出台卫生应急机构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卫生应急机构建设。
(三)加强与各地卫生应急机构的信息和工作交流,指导各地开展应急工作,对全省应急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
(四)开展全省疾控、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能力调查,制定全省卫生应急“十一五”规划。
(五)省疾控中心、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院等卫生应急业务单位和各市卫生局要切实推进卫生应急机构建设步伐,力争在上半年前完成卫生应急机构组建工作,确保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二、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工作的科学性
(一)不断完善各种卫生应急预案,健全部门预案、地方预案、疾病预案、单项预案的体系。
(二)组织全省卫生人员观看省鼠疫演练录像,认真总结省鼠疫演练经验,继续推广小规模的卫生应急暗访、演练。
(三)省疾控中心、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院等厅直单位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专业性较强的应急演练。各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
三、加强人财物储备,提高卫生应急水平
(一)充实应急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完善应急队伍专业和技术结构,组织卫生应急专家委员会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
(二)强化应急队伍技术培训,积极配合推进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组织编写卫生应急培训教材,举办卫生应急系列培训。
(三)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加强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建立起快速、有效、齐全的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