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业局关于加快茶叶市场准入制度与基础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6〕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林业局关于《加快茶叶市场准入制度与基础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加快茶叶市场准入制度与基础建设实施意见
(市林业局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茶叶是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对于我市山区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适应产业形势的变化,有效地改观我市茶业基础薄弱状况,提升全市茶业竞争力,现就加快茶叶市场准入制度与基础建设提出意见。
一、目的与意义
茶叶是我市农业主导产业,近年来全市积极实行名优茶和内外贸易并重的发展战略,取得显著成效,有效地促进了山区农民增收、出口创汇和城乡供给。但我市茶业基础较为薄弱,全市千余家茶厂设施普遍落后、加工环境卫生状况差,同时茶园老化、良种比重小,随着今年茶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QS)和出口茶基地备案工作的推行,全市茶业面临着严重挑战,产业基础改造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加大茶叶市场准入制度建设与基础改造力度,在市场新机遇下抢占先机,是今后一段时间确保全市茶叶货畅其流和产业竞争力有效提升的茶业发展首要任务。
二、目标与任务
要按照现代食品工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的发展理念,立足企业自主投入,依靠机制创新、技术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基础建设。
用5年时间,通过整合、调整和优化茶叶加工资源配置,完成全市500家主要茶厂改造任务,要求余姚、鄞州、奉化、宁海、象山、北仑等6个主产县(市)、区每年要以20%的速度改造现有茶厂,江北、镇海、慈溪、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在2年内完成茶厂改造;通过品牌整合和产地布局调整,争取2年内全市现有100多家名优茶企业获得QS证书,所有出口企业完成出口茶基地备案;争取到2005年,全市18万亩茶园全面实行无公害生产,良种比重达到60%以上,形成市场畅通、名牌主导、竞争力强、效益突出的特色优势产业和我国绿茶出口第一港埠。
三、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