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购买商品房以签订合同并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签订合同后开具不动产专用发票时间为准。
七、办理购房入户程序:
(一)申请人持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已付清全部贷款或全部房款证明和《杭州市“购房入户”报名登记表》,向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提出确认购买住宅申请,由其审核后并开具《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详见附件3)。
(二)申请人凭《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户籍入杭手续。
八、本办法发布之日前购买房产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与杭州市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外地人购房入户区域范围
一、钱江新城区块所辖范围为:东至钱塘江北岸,南至钱江四桥东侧(中河高架接口),西至秋涛路,北至钱江二桥西侧(艮山西路);扩大区块东至和睦港,南临钱塘江,西至钱江二桥,北至规划钱江路。
二、杭州经济开发区所辖范围为:杭州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
三、滨江区所辖范围为:滨江区规划范围。
附件2
公安部门办理购房入户基本条件和手续
一、公安机关办理购房入户程序
申请人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所在地公安分局审核,报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三)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四)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五)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三、提供材料
申请人持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外地人购买住宅确认表》,申请办理户口时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