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科技发展保障条件及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全市科技工作的领导,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意识。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完成我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任务。要充实加强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的领导力量,进一步强化其办事机构的职能,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和程序;要经常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决定重大科技发展战略、重要科技任务,研究制定科技政策,积极调度和协调各有关部门的科技工作,解决科技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充分发挥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采取有力措施,创造条件,使其真正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科技工作的参谋助手。
建立和健全专家决策咨询组织,充分发挥市科技顾问团的作用。强化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科技管理程序规范化、手段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全面推进区县科技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在基层的作用。加大对区县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和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在区县开展科技信息化工程,努力在全市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抓科技工作的新格局。
加强科学普及和宣传工作,形成有利于科技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抓好每年一次的科技宣传周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图书、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是经济发展决定性因素的思想,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形成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创造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科技发展的舆论环境。
(二)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加强和完善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建设。
大力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适应科技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要求的科技体制。认真抓好“科技创新三个体系”建设。一是强化以高等院校和重点科研机构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建设。搭建科技基础平台,实现科技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最大限度发挥科技资源的潜能。以新材料、精细化工、生物技术及制药三个领域的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为载体,构建研究开发体系,形成源头创新网络。二是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开发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联合建立研究开发机构或组建产学研联盟,使之成为本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尽快拥有核心技术开发能力和技术优势。重点建设国家工程陶瓷研究中心、国家氟硅材料研究中心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形成由企业技术开发机构、行业技术工程中心、产业集群创新服务平台组成的技术创新网络。三是发展以技术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为主体的科技服务体系。认真抓好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和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加强淄博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一批骨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逐步建立社会化的中介服务体系,实现科技中介服务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提高科技创新综合服务能力。
加快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民营科技企业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加速利用现代企业制度改造民营科技企业,鼓励民营科技企业以资产为纽带进行重组,实现强强联合,不断提高持续创新和发展能力。
加快应用型开发机构和科研事业单位向企业化、市场化转制步伐。进一步推进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步骤地推进公益型研究机构改革,分类实行多模式运行机制。通过改革,进一步优化配置全市科技资源,实现研究、开发、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良性循环。
(三)建立健全多渠道、社会化、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体,市场化融资为手段,政府投入为补充的全方位投入格局。
推动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确保一般企业技术开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比重达到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以上;支持和鼓励大型企业集团提取一定数量的资金,集中用于共性、关键性和前沿性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投入。鼓励企业多渠道筹措科技开发和产业化资金,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加大政府科技投入。一是市级财政科技拨款占市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到2010年力争达到3.5%。二是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高新技术发展和风险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专利申请及实施。三是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用于全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科技文献共享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等科技基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科技投入的支持作用,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与金融资本的融合;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企业资本和海外资本介入创业投资市场。
大力发展风险投资,积极引进境外风险投资机构,筹集市内风险投资资金,规范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环境,探索人才培养的管理模式,加速培养科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培养造就一支由高素质学科带头人领衔的稳定精干的高科技研发队伍,建设好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企业家、科技管理、科技中介服务等几支队伍,形成结构合理、层次较高的人才梯队。
大力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条件,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以政策吸引人才,以项目聚集人才,靠环境留住人才。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形成尊重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社会环境。重点引进具有现代意识、系统知识、创新能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掌握核心技术的科技人才,善于资本运作的金融人才,熟悉现代管理的高素质领导人才。
深化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人才市场体系,逐步形成各类人才合理流动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