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指导上市公司与拟上市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强募集资金监管、风险监管、诚信监管、再融资及保荐督导职责监管,对上市公司共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监管政策建议。
(六)其他发展我区资本市场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主要由自治区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厅、公安厅、国资委、工商局、法制办,广西证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单位组成,如工作需要,可相应增加成员单位。自治区金融办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成员为上述成员单位行政正职或副职领导;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金融办,负责日常工作;自治区金融办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及联席会议召集人。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赵德明 自治区金融办主任
成 员:管跃庆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李秉恒 广西证监局局长
罗跃华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副行长
邱祖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石文怀 自治区经委副主任
蓝天立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文起洁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张建波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陈伟雄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二)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召集人:卢嘉林 自治区金融办资本市场处处长
成 员:吕 战 自治区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处调研员
覃斌基 广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处长
梁薇薇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副处长
钟会超 自治区科技厅条件财务处处长
王全忠 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
刘 红 自治区工商局企业处副处长
许 伟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投资处主任科员
言东方 自治区经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科员
唐 亦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二次,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除外。联席会议由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中介机构负责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