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体制机制,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一)加快建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农村工作部门的事情,也是党委和政府的重大任务;不仅是农民自己的事情,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自治区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等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保证新农村建设有序有效地开展。各级各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宏观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等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发展规划通盘部署,农村工作部门更要全力以赴投入新农村建设,其他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形成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建立符合利学发展要求的工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把新农村建设纳入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始终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二)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投入机制
统筹城乡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支持农业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体制机制,确保农业和农村发展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要按照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逐步建立我区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融资体制,形成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要更多地关注和支持农村,把工作重心逐步转向农村,把掌握的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把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导人农村,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每年要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新农村公共品和准公共品建设,特别是每年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费要主要用于农村。协调整合现有政府性支出资金和市场机制引进的资金,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协调,集中力量办大事;改革投入方式,建立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补助投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投资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联系和沟通,争取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