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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大学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大学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晋价行字[2005]341号)


山西大学:

  你校《关于申报自费留学生收费标准的请示》(山大计财字[2005]3号)收悉。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教外来[1998]7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你校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报名费(含必要的入学考核费用):每人不超过750元。

  二、自费来华留学生学费

  本科大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0-2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20000-25000元;学习时间约为三个月的,每人8000-10000元;学习时间约为一个月的,每人3000-4800元。

  专科生和普通进修生比照本科生标准收费;高级进修生比照硕士研究生标准收费。

  三、住宿费:每人每天15-25元。

  留学生公寓为2人间,房内配有电话(通话费由个人自付)、彩电、空调、网络接口,楼内配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洗衣机、浴室、厨房、活动室。

  四、学校可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每年实际办学成本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后执行。

  五、其它费用:伙食费、校内医疗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之外的实验、实习、专业参观等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收费。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学校对自费来华留学生的所有收费应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为方便来华留学生在估算有关学习费用,学校对外公布收费标准时可提供人民币与美元汇率折算后的金额。

  七、你校接通知后,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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