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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省通信公司临汾分公司区间通话费优惠方案的批复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省通信公司临汾分公司区间通话费优惠方案的批复
(晋价服字[2006]14号)


山西省通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省通信公司临汾分公司固定电话及小灵通拨打移动电话区间通话费优惠方案的报告》(晋通信市场[2005]11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此次推出的区间通话费优惠方案(详见附件)。
  二、请按照指定的业务、优惠幅度、期限、优惠对象和范围开展活动。尧都区、洪洞、霍州、侯马、曲沃、襄汾、翼城的执行时间为20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临汾本地网的执行时间为200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如需变动应重新按照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要求履行相应审批备案工作,在取得其集团公司的书面意见后,应提前7个工作日报我局审批。
  三、业务优惠方案执行前,应在当地广播、电视等媒体上进行公告,通过营业厅、网站和客户热线等渠道做好活动宣传和客户咨询工作。进行活动宣传时,要注意准确、清晰、客观,不得以任何方式误导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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