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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证监局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严禁编报虚假财会信息。上市公司要严格执行有关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得伪造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报表;不得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变更等手段制造虚假资产、收入、成本、利润等财务指标;不得阻碍审计机构正常开展工作,限制其审计范围;不得要求审计机构出具失真或不当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会计事务所在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审计中,必须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审慎发表审计意见,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对未及时发现和揭示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虚假问题的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要实行市场禁入等措施加大惩处力度,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一)大力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通过资产重组,提高资产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引入战略投资者,调整产业结构,开拓新领域,求得新发展。要根据我省“十一五”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提高全省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规划和相关公司的具体方案,引导支持上市公司实现与全省优势资源、支柱产业的嫁接和整合,使之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近期,要重点加快组织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通过政策扶持,引导煤炭、石油、天然气、旅游等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转移,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培育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结合起来;要创造有利于资产重组的良好环境,降低重组成本,吸引省内外、国内外优质企业参与陕西上市公司重组。要把股权分置改革与资产重组结合起来,通过股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对已经陷入经营困境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资管理部门要限期制定重组方案,加快重组进程。

  (二)加快优质企业改制上市步伐。凡有条件的国有企业都应积极进行改制,争取发行上市,通过上市融资做优做强。中小企业也要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在中小企业板发行上市。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影响企业上市的障碍问题,推动企业上市。要积极培育符合全省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有成长性的企业作为上市后备资源。

  近期,要大力支持具有我省资源优势的油气煤、有色金属、电力能源等行业优质大型企业集团的整体改制上市;同时,要充分利用我省高科技中小企业众多的优势,抓住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及股权分置改革带来的发展机遇,加快推进具有良好成长性的高科技中小企业的上市步伐。通过增量改善上市公司结构,提高整体质量,树立我省上市公司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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