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湘政发〔2006〕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省流通业改革,提升流通业现代化水平,促进流通业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流通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1、流通作为现代经济运行的中枢,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流通业在连接产需、促进生产、引导消费、吸纳就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加快流通业发展是建立现代流通体系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明确流通业发展的思路和重点
2、流通业发展的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拓市场、扩大消费为主线,大力推进全省商品市场体系、现代流通体系、市场监控体系、流通法律体系和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全省流通业发展。流通业发展的重点:推进流通企业改革和流通组织、流通方式、流通技术创新,加快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抓好以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
三、加大改革力度,提高流通企业竞争能力
3、大力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加快国有流通企业改革。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增强活力;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国有流通企业,依法通过租赁、出售、债务重组和实施破产等方式,探索顺畅的退出机制和寻求新的发展途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流通企业改组改造。
4、加快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市场经济规律,积极培育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引导流通企业扩大规模,支持流通企业做强做大。省有关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措施扶持流通企业做强做大。在中部地区外贸发展促进资金、国债资金、设立财务公司、发行股票和债券、提供信贷融资、支付结算、推进贸易便利化等金融服务方面予以支持。市州人民政府要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支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