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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加快建设绿色山东。注重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生态体系,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集中突破荒山绿化,力争每年绿化荒山80万亩,全面完成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绿化。加强以沿海和农田林网为重点的防护林体系建设,完善黄河故道和鲁西北地区防风固沙林体系。加强城市绿化和村镇绿化,积极探索生态公路建设。划定封禁保护区,保护和增加林草植被,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力争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

  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政策引导和法治建设,完善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将环境保护纳入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坚持预防为主,从源头抓起,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速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企业退出市场,努力做到增产减污。严格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逐步提高工业污染物排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收费标准,建立生态补偿、污染损害赔偿和环境税收制度。一是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对造纸、酿造、印染、制革、化工、医药、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整治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体污染,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实施“两湖一河”和海河流域治理工程,营造良好水环境,确保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质达标。严格入海排污标准,加大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力度,改善海洋生态环境。2010年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在60%以上,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二是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在电力和化工、建材、冶金等重点行业,推广脱硫除尘技术,重点推进燃煤电厂脱硫改造,所有电厂都必须安装烟气脱硫除尘和在线监测设施。逐步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严格机动车检测制度。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例。力争到2010年,全省17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超过292天,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三是加强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控制与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建设完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强核辐射与放射性物质的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药和化肥环境安全管理,大力推广平衡施肥和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大幅度降低土壤污染。四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支持鲁北化工、皇明、力诺等优势企业扩大规模,强化示范带动作用。以发展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为重点,加快产品研发、引进和产业化步伐,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技术,壮大产业规模,把山东建成全国重要的环保产业基地。┆

改革开放篇



  面临入世后与国际经济全面接轨的新形势,必须加快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全方位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第二十章 深化体制改革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进入改革攻坚阶段。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紧紧抓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更大决心加快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

  加快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合理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职能范围,建设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服务政府。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重点解决政府“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政府工作的重心要转到制度建设、规划编制、政策制定以及统筹协调、维护竞争秩序上。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增加社会公益事业经费,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规范和完善行政管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严格控制编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的职能和职责,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进一步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立健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安全。三是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完善政府民主化、规范化决策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政府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提高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管理体系。

  深化财税投资价格体制改革。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立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与提供公共服务财源相对称的原则,有利于各级政府正确履行职责和有利于净化市场竞争环境的原则,合理界定各级政府间的财政责任,调整收支关系,合理划分税收征管和分享权限。建立健全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客观因素测定标准支出并参照区域主体功能进行转移支付。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二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进一步缩小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健全并规范备案制,确立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投资范围和行为,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实施监管办法,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改进投资调控方式,建立健全以产业政策为导向,以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和环保为约束,与金融、财政、税收等手段密切配合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三是深化价格改革。以生产要素和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机制对资源开发和使用的调节作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科学反映水资源开发、水生态影响和水污染成本。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改革土地补偿办法,提高补偿费用标准。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随着社会逐渐转型、体制逐步转轨,事业单位在体制机制上的弊端已越来越明显,既影响自身活力的发挥,也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和公正。“十一五”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2004〕15号),加大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力度。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确立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由政府财力承担,非公共服务领域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科学区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型。对于不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今后原则上全部推向市场。深化用人制度改革,除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外,全面推行法人负责制和人员聘用制,建立和完善适合各类岗位特点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采取多种形式搞活内部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的市场化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建立起政事职责分开、法人地位明确、单位自主运营、政府依法管理的新型管理体制。

  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动国有企业特别是省属重点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积极支持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股份制大企业集团,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深化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加快建立区域电网市场,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实施“竞价上网”;继续深化民航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邮政、铁路、盐业等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加快推进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创新经营机制,提高综合竞争力。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清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整合、规范发展各类保险企业、担保公司、企业财务公司以及其他中小金融机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加快证券公司重组步伐,严格企业债券审批制度,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健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体制机制,对商业银行全面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谨慎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探索资产处置和重组的创新手段。健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保护投资者权益。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着力营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和私有财产,积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实行国民待遇。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中介服务。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渠道。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逐步实现资本的社会化,推进企业产权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向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发展,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大公司大集团开展跨国经营。

第二十一章 扩大对外开放



  按照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大力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坚持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举,把对外开放与产业优化升级结合起来,与提高经济素质和全社会管理水平结合起来,全方位、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形成以开放促调整、促改革、促发展的新格局。

  切实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在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的基础上,注重引进项目、资金与引进智力、先进技术相结合,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综合经济效益。一是注重集聚效应,大规模承接国际资本转移。积极构建与日韩的产业协作区,争取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加大对欧美、香港、台湾的招商引资力度,全面推进大企业与世界500强的合资合作,更多地引进世界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围绕重点大项目,实行产业链招商和产业集群招商,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生产制造基地、配套基地、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地区总部,争取产业集群式转移,促进产业配套和产业集聚。二是注重技术含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招商引资,积极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更多地引进高端产业、终端产品、环保型项目,严格控制低水平、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推动国企与世界先进技术、管理经营模式加快对接。三是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以大中城市为核心,积极引进外资进入现代物流、信息咨询、连锁经营、科研教育、医疗卫生等服务领域。加强与国外金融、保险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鼓励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在山东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外资以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参与国有服务业企业的改组、改造。进一步推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对外开放,筛选和组织一批规模大、关联效应强的服务业项目对外招商,争取外资在城市供水、供气、垃圾处理和公共交通等行业的建设和运营有新的突破。四是整合招商资源,创新招商方式。加强政府为指导、企业为主体、中介组织和专业队伍为依托的招商队伍建设,精心策划组织境外大型经贸活动,提高招商成效。积极推动各类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拓宽利用外资渠道。五是加快各类开发区建设。不断完善载体功能,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建成引资先导基地、技术和人才高地、引进技术再创新的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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