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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高平市兴高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余热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高平市兴高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余热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晋价商字[2006]65号)


晋城市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高平市兴高焦化集团有限公司2×15000KW发电工程,利用炼焦工业余热发电、配套脱硫除尘,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属公用电厂。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514)、《关于华北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668号)有关规定,现将上述电厂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一、核定高平市兴高焦化集团有限公司2×15000KW机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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