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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
(晋价服字[2006]69号)


山西智迅达信息安全技术研究中心:
  你中心《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测试行收费转正式收费的申请》(晋智字[2005]第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测是你中心受省公安厅委托开展的一项中介服务,按照省物价局等六部门转发国家计委等六委、部、署、办《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晋价费字[2000]第63号)规定和省公安厅《关于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测的通知》(晋公信安[2004]122号)要求,你中心在提供服务时,要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安全检测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并出具安全检测的专门报告。
  二、鉴于目前全省只有你中心具有检测资格,一定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按检测项目收费,不得少服务多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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