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企业自备铁路货车收费的通知
(晋价服字[2006]77号)
太原铁路局、郑州铁路局、北京铁路局、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曾于1998年和2000年制定了自备铁路货车收费政策,但由于去年铁路部门撤销分局以后,我省企业自备铁路货车收费文件的执行主体发生变化,为使收费政策的衔接,根据我省企业自备敞车已被铁道部收购,企业自备货车相关收费矛盾缓解的实际,现将我省境内企业自备铁路货车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备铁路货车出租费
企业自备铁路货车出租费是指车辆产权方将完好的车辆出租给租用车辆方而向其收取的费用。企业自备铁路货车管理单位应协商车辆产权方收回出租费。收费标准为:企业自备铁路货车在路局辖区内运营,不分运输距离远近,按货票计费重量及实际运输里程计算,出租费为每吨公里3分;超出路局辖区外运营,也不分运距远近,按货票重量及实际运输里程计算,出租费为每吨公里2分。
二、企业自备铁路货车管理服务费
企业自备铁路货车管理服务费是指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设专门机构服务企业自备铁路货车过轨运输,确保自备铁路货车整列运行和及时、完好地回送车辆而向车辆产权方收取的费用。收费标准为:路局辖区内运输的每吨1.9元;辖区外运输的每吨2.7元。
为了便于路局管内企业自备铁路货车收费办法的统一和衔接,郑州铁路局在山西境内整列自备铁路货车管理服务费按周转量平均折算为每吨公里0.01元。
三、鉴于大秦公司管内还有少量敞车过轨,大秦铁路股份公司自备车管理中心负责管理服务,我局《关于在地面全程监管和维修企业自备铁路货车收费标准的批复》(晋价工字[1997]349号)仅限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我局《关于太原铁路自备车运输服务代收自备铁路货车租车费收取服务费的批复》(晋价工字[1996]第272号文)仅限太原铁路局执行。
四、对自备铁路货车的定期检修,要严格按照车的修程检修,不得提前扣修。定期检修的收费标准暂按原北京铁路局京铁辆[1993]151号文件执行。
五、我局《关于清理整顿自备铁路货车收费的通知》(晋价工字[1998]第199号)、《关于降低自备铁路货车相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管字[2000]第441号)、《关于郑州铁路局在山西省长治晋城地区收取企业自备铁路货车集中管理费的复函》(晋价管字[2002]92号)等有关企业自备车收费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