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华苑天华里36号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补充通知
(津价房地〔2006〕66号)
天津市安居建设发展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华苑天华里36号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拟定的天津市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津政发[2005]13号)和《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津价房地[1999]657号)有关规定,鉴于你公司在南开区华苑居住区承建的天华里36号楼3481.06建筑平方米住房的建设成本发生变化,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364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4000元。
该幢楼各门栋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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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 号 │ 36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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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 价(元) │ 1门 │ 2门 │ 3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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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638 │ 3628 │ 3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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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均价(元)│ 3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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