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重视引导连锁经营企业加强配送中心建设,强化总部的统一采购功能,提高统一配送比重。支持有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自有的配送中心。引导连锁经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合理确定配送中心的建设规模和水平,逐步实现仓库立体化、装卸搬运机械化、拆零商品配货电子化、物流功能条码化和配送过程无纸化,并建立自动补货系统为连锁经营提供安全可靠的高效配送体系。加快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注重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财务、劳动、人事等环节中的运用。引导企业在抓好销售时点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客户关系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技术的应用。在抓好硬件开发的同时注重开发和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管理软件,建立支撑企业快速发展的信息平台。鼓励大型骨干连锁经营企业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再造企业业务流程,提高规模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鼓励引进连锁经营人才。商务主管部门可通过开展咨询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举办专业论坛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广连锁经营方式,促进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满足连锁经营发展的需求。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员工业务培训。
(六)推进连锁经营企业规范管理。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陆续发生多起因连锁经营企业经营不善、盲目扩张等原因导致连锁经营企业倒闭、引发供货商聚集要求偿还货款的事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对连锁经营企业的监管。引导企业认真分析经营环境,做好市场调研,对经营业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市场定位等进行充分论证,合理确定企业发展战略。引导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正确处理企业经济效益和规范管理的关系,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连锁经营健康发展。
三、政策措施
(一)建立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凡具备设立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其直营门店(分支机构)在省内市辖区(不含县、市)开店的,统一在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该企业其他直营门店(分支机构)登记按属地管理原则不变;连锁经营企业经营专营专卖商品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由有关部门对其直营门店统一办理专项商品经营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