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中的“有关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等考试及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已被《海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等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7月10日 实施日期:2009年8月1日)废止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2006年3月15日 琼发改收费函[2006]324号)
省考试局:
你局《关于申请提高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试考核课程收费标准的函》(琼考[2006]5号)、《关于申请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函》(琼考[2006]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161号)有关规定,核定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2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6元。
以上考试收费,含表格费、照相费、命题费、试卷费、运卷费、保管费、保密费、保卫费、租借考场费、监考费、评卷费、登核分费等所有考试费用。
二、上述收费纳入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组织报名、考务等方面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