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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确认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抓好落实,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各有关迎检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任务和责任区分,切实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迎检复查工作,层层落实工作任务,认真检查指导所负责的各项受检工作,形成条条负责、块块保证、条块结合的迎检复查工作机制。
  (三)抓好宣传发动。城市卫生涉及全市的各行各业及千家万户,市各责任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要多形式、多渠道地抓好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引导单位和人民群众,增强城市卫生意识,搞好辖区的环境卫生。
  (四)搞好专项整治。自从市委市政府实施“净畅宁工程”、梳理行动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来,我市的城市卫生水平从整体上得到极大提高,但对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方面,需要进一步整治提高。市各责任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加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精梳细理,确保全面达标。特别要针对薄弱环节,组织专项整治:
  1.加大灭蚊达标工作力度,实现灭蚊工作全面达标。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规定,“国家卫生城市”的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要有三项达标,而我市目前只有鼠、蝇二项达标,达不到新《标准》要求。因此,必须实现灭蚊达标,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重新确认创造首要的条件。要实现灭蚊达标,“四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是关键。所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市爱卫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四害”防治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建设步伐,全面建设安装“防蚊闸”,从硬件上确保灭蚊达标的实现,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确认创造前提条件。
  2.加强辖区市民投诉热点和卫生黑点的整治工作。彻底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并填平坑洼,排除积水,防止“四害”孳生。
  3.加强“城中村”和各种结合部,以及三边地带的卫生整治。各区、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组织辖区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大搞室内外和公共场所卫生,彻底改变这些地方的脏乱差现象。
  4.加强餐饮、旅业等食品饮食行业和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食品饮食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力度,全面整治。特别要认真落实食品饮食经营单位的“三证”和“三防一消毒”措施,着力解决这些单位的脏乱差和“四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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