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延长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批复
(沪港安〔2006〕82号)
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你司沪深物流综发〔2006〕022号《关于申请延长“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货物仓储部”危险货物作业临时认可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司试生产以来港口作业情况正常,并正在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同意你司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业务延长至2006年5月底。在此期间,你司进行危险货物作业的方式、品种、数量和有关事项仍按沪港安〔2005〕306号《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同意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货物仓储部进行临时危险货物作业的批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