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作目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建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和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的动态管理制度,并公布相关信息;对检查发现的每一例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行为,都要依法进行处理。
4、时间安排:2006年4月1日至7月15日省卫生厅对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8月底前完成上述3类保健食品的专项抽检工作。
(五)食品添加剂
1、工作重点:加大对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公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情况,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情况的动态监管制度;对儿童食品生产中违法使用添加剂开展专项整治;在食品生产环节,以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为重点,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2、整治内容:省卫生厅负责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省卫生监督所负责具体实施,各地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依法严肃查处,公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情况,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情况的动态监管制度;对儿童食品生产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加大对儿童食品的国家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儿童食品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在食品生产环节上,各地要重点对蜜饯、酱腌菜、冷冻食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3、工作目标: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达到《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情况的动态监管制度,并公布相关信息;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对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