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辽宁省卫生系统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83号)
各市卫生局,沈铁、辽油卫生处、省卫生监督所:
现将《2006年辽宁省卫生系统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2006年辽宁省卫生系统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卫生部关于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27号)精神,为做好全省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以贯彻《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和《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及监管工作。以农村食品、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大食品市场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二、整治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农村食品专项整治
1、工作重点:开展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整治工作。
2、整治内容:根据《集贸市场卫生规范》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的违法行为,以及经营掺杂使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点和无产品合格证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工作目标:打击农村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4、时间安排:在春节期间、“五一”和国庆节期间分别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
(二)卫生许可专项整治
1、工作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等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专项整治工作。其中沈阳、大连、鞍山市为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