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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成立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的批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成立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的批复
(沪教委人〔2006〕29号)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
你校《关于成立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请示》(行管校〔2006〕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成立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和上报的组成人员,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请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5年度上海市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人〔2005〕79号)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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