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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本市2006年推荐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五、加分规定

  1、经市核准推荐的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与其他考生一样,参加全市统一的高考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和录取工作。

  2、经市核准推荐的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的获市(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在高考原始分上加20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其他经核准推荐的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高考原始分上加10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

  六、组织领导

  各区县(局、公司)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本地区(学校)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领导,保证推荐的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质量。各区县(局、公司)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县(局、公司)内学校推荐工作程序的督查工作,并及时做好推荐过程中的信访及处理举报工作,对有信访举报的推荐对象,应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对在推荐工作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在教师、学生、家长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追究领导责任。

  附件:2006年本市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6年本市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人)

┌─────────┬─────┬─────────┬─────┐
│ 区县(局、公司) │  名额  │ 区县(局、公司) │  名额  │
├─────────┼─────┼─────────┼─────┤
│   黄浦区   │  160  │   浦东新区   │  438  │
├─────────┼─────┼─────────┼─────┤
│   卢湾区   │  66  │   金山区   │  103  │
├─────────┼─────┼─────────┼─────┤
│   徐汇区   │  223  │   松江区   │  124  │
├─────────┼─────┼─────────┼─────┤
│   长宁区   │  151  │   青浦区   │  86  │
├─────────┼─────┼─────────┼─────┤
│   静安区   │  94  │   南汇区   │  140  │
├─────────┼─────┼─────────┼─────┤
│   普陀区   │  224  │   奉贤区   │  93  │
├─────────┼─────┼─────────┼─────┤
│   闸北区   │  180  │   崇明县   │  130  │
├─────────┼─────┼─────────┼─────┤
│   虹口区   │  203  │   农场局   │  5   │
├─────────┼─────┼─────────┼─────┤
│   杨浦区   │  262  │    大屯    │  19  │
├─────────┼─────┼─────────┼─────┤
│   闵行区   │  161  │    梅山    │  10  │
├─────────┼─────┼─────────┼─────┤
│   宝山区   │  160  │    鲁中    │  5   │
├─────────┼─────┼─────────┼─────┤
│   嘉定区   │  9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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