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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护理专业列入上海市普通高校提前录取批次的批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护理专业
列入上海市普通高校提前录取批次的批复
(沪教委学〔2006〕23号)


上海交通大学:

  你校《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医学院护理专业列入提前批次录取的请示》(沪交教〔2006〕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护理专业自2006年起列入本市普通高校提前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请做好批次调整后的准备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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