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卫发〔2006〕119号)
各州、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根据《
卫生部关于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27号)精神和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云南省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云南省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云南省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
卫生部关于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27号)部署的各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重点
根据卫生卫生部的部署,2006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为:要于贯彻落实《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5〕489号)、《云南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重点,重点对农村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开展专项整治。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农村食品。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开展整治工作。
(二)卫生许可。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彭化食品、食用植物油、学生营养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餐饮业。对辖区内所有餐饮经营单位户餐具消毒食品卫生情况开展集中整治。
(四)保健食品。一是在2005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公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状况的情况。二是调节血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3种保健食品企业专项检查。
(五)食品添加剂。一是继续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公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状况的情况。二是儿童食品生产中违法使用添加剂专项监督检查。三是蜜饯、酱腌菜、冷冻饮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现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