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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1、完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适应区域创新体系要求的产业服务、咨询服务、市场服务和科技创业投融资服务等科技中介机构,建设一支有较强自身实力和科技服务能力的科技中介队伍。各县(市)都要建立起为县域支柱产业服务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构建全市科技成果、科技信息及各类科技资源共享互用的网络平台。初步建成包括科学数据信息共享平台、科技文献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在内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以人才为核心的区域科技创新机制。推动我市与高校、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的科技合作与共建,力促一些大公司、大企业在榕设立研发机构,构筑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到2010年争取建成10个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成3-5个国家级、10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机构,新增3个省级农业科研重点实验室,全市发明专利申请年均递增20%。

  2、提升科技企业孵化水平。以福州市金山科技企业孵化器、福州863软件专业孵化器为核心,创建海峡科技孵化中心、晋安科技企业孵化器、福清科技企业孵化器、长乐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构建福州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作网,加强福州市各类孵化器间以及孵化器与各类行业技术开发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创造一个信息交换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各类孵化器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福州市科技孵化体系的功能和水平,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3、强化科普和提升公共科技服务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普惠;转变机制,多元投入;强化基础,提高能力”原则,建设福州科技馆,推动科普事业上新台阶。完善各级科普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全社会科普动员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科普文化产业,逐渐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科普文化产业格局。继续通过科技下乡活动、技能培训、远程教育和绿色证书教育等形式,培养大批合格的现代农业劳动者,提高农民的科学知识和科学种田、科学致富的技能。崇尚科学文明、抵制各种伪科学。提高公共科技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技术研发协作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三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重点在人口安全、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重大疾病防治、生物安全与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在水系统循环、节约能源、防灾减灾等领域开发推广新技术;制定城镇空间识别系统,用区域空间规划引导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二、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强化政府对教育的保障责任,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合教育资源,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统筹职前教育和继续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协调发展,推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的教育强市。2010年全市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任务,全面通过“双高普九”,全市高中教育毛入学率达8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5%以上。

  1、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工程。加强中小学德育创新,全面推进道德教育全员化、人性化、生活化、科学化,切实增强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和感染力。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优化课堂教学,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积极配合课改进程,改革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体现新课程功能和培养目标的中小学评价体系;衔接好小学、初中、高中课改关系,以及新课改与高考改革关系,切实通过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教育,组织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2、实施职业教育发展工程。把职业教育放在重要位置,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落实职业教育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提高投资效益,建成集多种教育功能于一体的职成教中心。各县(市)都要重点办好一所起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乡镇要依托中小学、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社区要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培训制度,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培育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

  3、实施高等教育提质工程。加快市属高等院校建设和发展,建设福州教育学院新校区,重点加强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教育学院的教师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形成市属高校强势。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加强大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继续推动大学城建设,促进省会高等教育事业更快发展,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4、实施民办教育促进工程。切实把民办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总体规划。鼓励和扶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种办学形式,发展民办教育。重点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引导强势经济资源和优质教育资源联合办学,创造优质民办教育资源。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与教学工作情况的分类评估结构向社会公开制度,建立有效的民办教育行业协会,逐步形成政府行政部门实施宏观管理、中介组织提供服务、民办学校自主办学的管理体制。

  5、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完善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促进广大教师自觉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健全和完善教师资格制度、聘任制度、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制度、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轮岗制度等各项中小学人事制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学历水平,整合、优化教师教育资源,大力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建立教师队伍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促进全市教育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创新人才培养教育机制。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党政人才的培养。加强以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的知识更新培训和相关能力培养。重视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支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的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高素质企业经营人才队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以“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和拔尖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为重点,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力争每两年有1-2名优秀科技人才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有3-5名优秀科技人才入选省部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培养一支规模庞大、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十一五”期间力争新培养20万名技术工人,高级工2万名,技师、高级技师3000名,到2010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1:3.5:9,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7%以上,人才总量达63.32万人,每万人口拥有人才资源达1000人。

  2、创新人才引进和储备机制。加强与周边省、市人才资源的共同开发利用,建立在外工作学习的高科技、高技术人才和留学生、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人才信息库以及省外闽籍院士、专家联系办公室,通过项目带动,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科技、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大力推行柔性引进政策,对来榕工作或服务的外地人才实行工作居住证制度。拓宽人才储备领域,增加人才储备数量,调整储备人才专业结构,提高储备人才层次,并加强人才储备中心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把人才储备中心建成人才集散地和人才就业服务中心。

  3、优化人才创业发展环境。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建设福州区域性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新技术人才等专业性人才市场。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建设,健全完善人才市场管理、人才招聘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人才市场政策法规体系,规范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新人才创业机制,建立福州市人才创业专项资金,支持帮助来榕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引进的智力项目;鼓励国内外民间资金在我市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加快发展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及各类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的岗位职责规范、政绩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进一步发展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化评价机制。

  4、创新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福州区域工资收入整体水平,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长水平相适应,与物价指数、居民生活费支出状况相协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动态增长机制,增强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建立完善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和优秀人才奖励制度,支持高薪聘用拔尖人才,对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重奖,企业可试行年薪制和探索股票期权制等有效激励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类人才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重点解决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和续接问题。落实农村实用人才社会保障措施。

  四、把就业和社会保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1、积极扩大就业。继续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作用,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个体、民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就业岗位;推广劳务派遣、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完善再就业服务机制,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工作。实施技能就业计划,5年内为10万名下岗失业人员、25万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培训的合格率和培训后的再就业率。2010年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由目前的2万人减少到1.3万人, “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由目前的8000人减少到2000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按照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要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展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推行以人为本的个性服务、贴心服务、诚信服务,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和评估制度,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业务的全程信息化。落实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政策,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推进劳动保障重心下移,实现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化。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各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和征缴率,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提高保障水平。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以保障基本需求为主、兼顾多层次需求,形成广泛覆盖、保障方式灵活多样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支付和费用控制方法,开展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不断完善社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强化动态稽核和监控,遏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逐步实现工伤保险基本覆盖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职业病康复“三位一体”的机制,保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待遇。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逐年加大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财政投入,完善城市低保等特困居民医疗救助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管理社会化进程,实现社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采取“五险合一”的管理模式,实现社会保险“五个统一”。按照“单项突破,系统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灾害救济等制度,着力构建形式多样、功能互补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成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构成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标准统一的低保网络信息系统。发挥“红十字会”政府人道领域工作助手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提高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对义务兵家属实行普遍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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