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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等12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等12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6年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乡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12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06年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2006年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2006年福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2006年福州市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5、2006年福州市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2006年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2006年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8、2006年福州市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9、2006年福州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0、2006年福州市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1、2006年福州市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2、2006年福州市乡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2006年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6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力维护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2006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以实施“畅通工程”、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全面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群策群力,各司其职,不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努力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一)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发动各方力量,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实现全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两下降”,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不突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指标。
  (二)不断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有力开展 “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市区以实现“四个有序”为目标,以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为整治重点,使市区主干道、路口、路段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主干道乱停车现象得到明显遏制,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国道、省道以防事故为目标,以货车超限超载,客车超速、超员为整治重点,使国省道货车、客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明显下降。
  (三)全市一、二级公路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载客交通违法行为比去年下降20%,坚决遏制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和超员载客超过额定成员20%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决定成立2006年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夏 钢(市公安局副局长、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陈国荣(市安监局局长)
      林 青(市建设局副局长)
      黄金木(市交通局副局长)
      郑家夏(市教育局副局长)
      左美俊(市公路局副局长)
      严孙永(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红卫(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翁元宝(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伟宁(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林雨夏(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刘昌祥(市交巡警支队办公室主任)
      吴永华(市交巡警支队交通科研设施大队大队长)
      王永东(市交巡警支队巡逻勤务大队大队长)
      温榕明(市交巡警支队案件调查大队大队长)
      邓 达(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黄霄辉(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
      王卫旗(市教育局未保办主任)
      邱德华(市公安局政治部宣教处交通安全宣传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巡勤大队。传真:87027871,办公室主任由市交巡警支队翁元宝副支队长兼任,电话:87027007,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交巡警支队巡勤大队王永东大队长兼,电话:87027872。
  四、具体措施
  (一)严格交通安全防范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负总责,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并抓紧、抓实、抓好。对辖区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省政府第66号令)的规定,实行告诫与问责,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适时组织检查,每季度要组织召开全市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以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认真分析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问题解决的建设性意见。市交巡警支队每季度要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具体分析,查找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汇报,并向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各县(市)区政府要健全完善县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把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和交通整治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并抓好督导落实。
  (三)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长效机制,将其纳入文明社区评比项目,逐步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制度化、专业化、人性化。市委宣传部要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发挥主战场作用,大流量、多篇幅、多角度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构筑交通安全社会面宣传网络。市公安局要指导各公安分局、县(市)区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做到交通安全进农村求民俗化,进学校求多样化,进企业求制度化,进家庭求人性化,进社区求经常化,使“五进”宣传始终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开展警校共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交通安全“绿色通道”等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推广交通安全课程、把学生交通安全状况列入学校评优评先标准等举措,确保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落实到位。各公安分局、县(市)区局、运管所要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出租车“100佳”、“50差”评比活动,加强出租车驾驶人的职业道德和交通法规的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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