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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一季度投资重点工作
  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820亿元,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部门、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组织落实力度。
  (一)落实投资总量目标。各部门、各区县要按照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分解意见,在2月底以前,把承担的投资目标分解到具体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工作进度,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组织实施,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二)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关于我市2006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6]11号),确定今年市重点建设项目61项,总规模 2712亿元,本年度计划投资658亿元,占全市投资目标的36%。各部门、各区县要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全年投资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建的43个项目,要以一天也不耽误的精神,克服冬季施工困难,打满打足工作量,确保一季度完成投资 100亿元以上,全年实现投资500亿元;年内新开工的18个项目,要倒排开工前各环节工作进度,有针对性地及时解决影响开工的主要问题,确保如期开工,全年要完成投资160亿元。
  (三)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06年重点前期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 [2006]5号),确定今年市重点前期工作项目48项,总规模1617亿元。各个项目的责任部门都要成立专门的前期工作班子,按照确定的进度要求,抓紧做好规划、审批、用地、资金、配套等各项前期工作,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深入分析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尽早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力度。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协调服务力度,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协调,及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投资完成进度和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经常性的信息反馈和重大问题专报制度。发展改革、工业、建设、财政、交通、环保、消防等部门,要加快审批节奏,提高工作效率;规划、土地、城管等部门,要靠前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给排水、供电、供气、通讯、治安、房管、绿化等有关配套服务和管理部门,要主动服务,急事急办,帮助项目单位落实配套条件。
  二、搞好对投资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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