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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5]78号)


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近几年来,税务机关在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日常征管和检查工作中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部分外籍人员取得的境外雇主支付的收入时常不申报或申报不实;二是部分外籍人员未按规定提供境外企业出具的任职证明、原始明细工资单、税款负担方式证明、居住时间的有效证明及与征税有直接关系的必要的证明,致使税务机关无法甄别申报税额的正误;三是部分外籍人员在境内任职、受雇的企业报销不合理的个人消费费用,未做收入申报纳税;四是在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中,部分外籍人员扣除了由个人支付的各类境外保险费用;五是部分外籍人员申报的收入与相同国家或地区的同行业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平均水平相比明显偏低;六是部分外籍人员对股权期权所得,未正确划分境内外来源或者应纳税款计算错误;七是部分境外企业派员来华提供咨询等劳务,按税收协定规定该企业在我国已构成了常设机构,其在我国工作的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未按规定在我国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八是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长)同时担任企业的直接管理职务,仅申报了以董事费名义或分红形式取得的收入,未主动申报从事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应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九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十是部分外籍人员在不符合税收协定规定的免税范围的学校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学,却享受了税收协定中有关教师和研究人员免税条款规定的待遇。对这些问题我们应深入调查,查清实质情况,制定应对策略。为加强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进一步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完善纳税服务,规范管理程序
  要充分认识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税务人员国际税收业务水平,熟练掌握相关政策,为外籍人员提供公平、公正的纳税服务环境。对在我市任职、受雇和从事经营的外籍人员从入境开始就着手管理,在税务机关内部明确各环节流程和责任部门。
  二、加强比对分析,掌控重点税源
  对所管辖的外籍人员要作为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从登记、申报到监控各环节实施单独管理,对纳税人每月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数据要进行录入、对比和分析,对收入对比差距较大的外籍个人要查明原因。市局根据各县市区地税局已录入存储的信息数据初步筛选出收入偏低的外籍人员(名单后附),由于部分县市区地税局录入的外籍人员基础信息及数据不完整,名单仅作参考。外籍人员基础信息和数据不完整的县市区地税局要抓紧时间登记录入,相关数据需从2005年1月份申报的数据开始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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