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内地活禽恢复供港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外经贸管函[2006]52号)
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局、各有关出口企业:
接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通知,从3月26日起恢复内地活禽供港,供港活鸡数量每天2万只。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关于内地活禽恢复供港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做好恢复活禽供港的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供港活鸡经营企业,要切实做好活鸡恢复供应的有关准备工作,确保供港活鸡优质,安全。各有关企业恢复活鸡出口配额及日期已作安排,详见我厅粤外经贸管函[2006]46、47号文。
二、进一步加强对活鸡出口注册饲养场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防疫和消毒制度。落实日常监管、定期巡查、禽流感免疫、疫情检测和药物残留监控等措施。按照质检总局、商务部和省政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