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保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
为做好我省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相关工作,经河北省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河北省保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应急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保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应急工作预案》
河北省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领导小组
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河北省保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应急工作预案
为保持全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反应迅速、妥善处置”的工作机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出租汽车行业出现的群体性上访、大规模罢运、围堵党政机关、严重阻塞交通或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河北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出租车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组长由付双建副省长担任,成员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公安厅、交通厅、建设厅、财政厅、工商局、物价局、信访局、质监局、税务局、监察厅等部门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处置突发事件的政策和指导意见,必要时启动全省出租汽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制定应急预案。
三、应急预案分级
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预案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
Ⅲ级程度是指一个县(市、区)出租汽车行业发生突发事件,需要预防和处置的程度。
Ⅱ级程度是指一个设区市市区或辖区内两个县(市、区)以上出租汽车行业发生大规模罢工、交通严重阻塞、围堵党政机关的突发事件,需要预防和处置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