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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河北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

  每个实施县(市、区)安排资金20万元左右。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可根据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农机化综合水平、农民购买能力及地方政府积极性等县域差异,在5万元的幅度内予以调整。

  五、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种类

  2005年,省级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大中型拖拉机、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四大类十三个品种的机具。补贴机具种类如下:

  1.拖拉机类

  1.1 50-80马力拖拉机(50马力≤功率<80马力)

  1.2 80马力以上拖拉机

  2.耕作机械类

  2.1 深松机

  2.2 旋耕机

  2.3 中耕机

  3.种植机械类

  3.1 小麦等谷物播种机(旋播机、免耕播种机、精量播种机、节水穴播机)

  3.2 马铃薯、棉花、花生播种机

  4.收获机械类

  4.1 玉米联合收获机(含自走式、背负式)

  4.2 马铃薯、花生收获机械

  4.3 青饲料收获机(含收割、切碎、揉丝、压捆、打捆、打包等)

  4.4 秸秆粉碎还田机

  4.5 秸秆压块成套设备

  4.6 棉花拔柴机

  (二)补贴机具的确定

  补贴机型的筛选,由省农机管理部门采用竞争择优筛选的办法,确定补贴产品目录供农民选择。

  大中型拖拉机使用农业部统一筛选制定的《2005年度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其它类机具由省级农机管理部门采用竞争机制和程序,统一组织开展省级选型工作,制订《河北省2005年度其它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节水精播机选定2004年省公开招标机型),《通用类机具补贴目录》和《其它类机具补贴目录》合并编制《河北省2005年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式样见附件2)。参与筛选的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该目录未公布前,暂从已通过农机试验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农机产品中择优筛选。

  六、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及其确定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配套购置机具(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具有一定实力且服务范围较广的乡、村农机服务组织等。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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