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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监局制定的吉林省质量兴省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省质监局制定的吉林省质量兴省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6]3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质监局制定的《吉林省质量兴省活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吉林省质量兴省活动方案
  (省质监局 二○○六年一月六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进一步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加快发展壮大名牌产品,不断提高全省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推动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以《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名牌战略实施为先导,以提高质量和增加效益为出发点,以标准化、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为支撑,探索建立科学的质量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推进质量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工业产品和农产品整体质量水平,促进全省经济快速发展。

  活动目标:通过开展质量兴省活动,力争到2010年全省巩固和发展30个中国名牌产品、400个吉林省名牌产品、40个国家免检产品和25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上述4类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实现2000亿元、出口额达到15亿美元,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争创10个全国质量兴市活动先进市(县),争创40户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吉林省质量管理奖企业,国家和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85%左右,质量损失率控制在0.15%以内,5年累计减少质量损失40亿元,工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建设国家和省级农业、牧业和特产业标准化示范区130个,玉米、水稻、大豆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4000万亩,主要农产品、畜产品、特产品的质量达到相应的有机、绿色和无公害标准。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5%以上。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按照政府组织、规划先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强化市县政府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制定质量振兴规划,分类抓好中心城市、工业强县、农(牧)业大县的质量兴市(县)活动,通过重点地区的率先突破带动全省质量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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