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改造传统服务业。推动经济型连锁饭店发展。鼓励有品牌影响的大型餐饮企业发展特许经营。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支持优势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方式拓展回收网络。城市废旧物资回收业,可试行分区域统一管理,公司制企业运作,社区设点或挂牌流动收购,城郊集中,连锁经营,明码标价,规范服务的办法。
六、建立市场监测体系,完善应急调控机制
27、建立健全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健全由企业直报的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和特种行业、特殊商品的监测信息系统。建立高素质的监测信息员队伍。健全激励约束工作机制,提高市场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省财政要保证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的维护费用。市、县监测平台建设和系统运行维护、监测队伍培训费用,分别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28、建立应急调控快速反应机制。各设区市都要制订应对市场异常波动和公共突发事件期间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应急调控发生的费用,由商务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29、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建立省级储备猪肉1000吨、羊肉300吨、食糖500吨,采取招标方式选择代储单位,储备调节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滚动使用。具体储备管理办法,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提出并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各设区市也要结合实际建立本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七、加强法制、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流通业发展环境
30、加强地方性流通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积极调研、制订规范商品流通活动、流通主体、市场行为、市场调控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近期,要抓紧生猪定点屠宰、酒类管理和城市网点规划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调研,制定二手车交易、住宿、洗染、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服务规范和行业标准。
31、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清理制约流通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着力打破部门分割和地区封锁;规范执法检查,推行各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减少对流通企业的多头和重复检查;有关部门对连锁企业及其分店的监督检验和检查,应坚持抽查不收费的原则和履行告知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