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国有流通企业以现有流通基础设施为基础,完善物流设施、信息网络及管理系统,发展便民连锁店、专业连锁店、大型超市连锁店及其配送中心,发展钢材、汽车、煤炭、机电、建材等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和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等进行技术改造购买的国产设备,可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政策。
17、根据城市规划对旧仓库等设施进行拆迁易地改造,且新建物流配送中心的,当地政府在拆迁或收回企业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时,应依法进行合理补偿,并在城市物流规划用地上给予相应的安排。对重点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和大型连锁经营企业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要纳入国家、省上重点技术改造范围,用地按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对待。
18、企业利用原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引进资金和设备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可在依法办理经营性用地出让手续,按市场价格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法人资产出资。
四、完善农村流通网络,搞活农产品流通
19、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改造、升级和规范,建设特色农产品配送中心。用三年时间在全省重点培育和建设4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20个特色农产品配送中心,对大中城市的大型超市、购物中心进行配送。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抵扣。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对企业建设冷藏、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的,可以实行加速折旧。
20、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制订全省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规划。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落实国家引导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村现有流通网点的作用。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在县城和中心城镇建设超市,辐射周边村镇。“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建设12000家标准化的乡村“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流通网络,切实解决农民消费不实惠、不安全和不方便的问题。
21、大力推进“三绿工程”建设。在继续推进以减免通行费和植物检疫费、保证畅通为主要内容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的同时,着力构筑绿色市场体系。按照政府推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整合、重点扶持、规范发展的原则,重点抓好各设区市农贸市场改超市、绿色市场创建认证、建立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检测体系与无害化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