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陕政发〔2006〕1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贯彻《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加快我省现代流通业的发展,增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流通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1、流通业作为国民经济运行的先导产业,在促进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业,有利于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消费需求,发挥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运行的速度、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开拓农产品市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证生产和消费安全;有利于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
2、《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决定》(陕政发〔1997〕27号)实施以来,我省流通业快速发展,对外开放程度明显提高,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稳步推进,市场化取向的商品流通体系基本形成。流通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省流通领域仍然存在着农村商品市场发展滞后,基础设施投入不够,企业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低,市场体系不够完善,市场监测和应急调控手段不健全等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快流通业发展。
3、我省流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改善消费环境,扩大消费需求,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和贸工农一体化,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4、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流通业发展的目标是:以开拓市场、扩大消费为主线,大力推进商品市场体系、现代流通体系、市场监控体系、流通法规体系和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330亿元。连锁企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5%左右。从业人员占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10%左右。流通业的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