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农业厅党组关于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冀农党组[2006]12号)
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七次全会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农业厅工作实际,对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维护党的纪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发展观的继承和创新,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工作全局,就是党组和厅属各单位都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努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更加自觉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在农业和农村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组和厅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据党内法规作出处理,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中央和省委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既要支持和保护全厅干部谋划发展、勇于实践的积极性,又要配合有关部门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行为,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加强对厅党组和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落实省委六届九次全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厅党组和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决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决议》的落实。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行为,急功近利、虚报浮夸、弄虚作假的行为,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行为,提出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责任。要检查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坚决反对庸俗作风在党内的滋生蔓延,全厅党员干部都要警惕和坚决抵制庸俗作风。厅属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公费出国(境)旅游等不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