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政府网站建设及应用。加快劳动保障部门政府网站的建设步伐,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丰富网站内容,提高网上信息的时效性,积极开展网上应用,实现网上信息查询和职业介绍,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加快社会保险网上业务办理应用的设计和开发,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尚未建立网站的盟市,要在2006年年底前全面建成。
(十)统一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各盟市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内蒙古社会保障(个人)卡应用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个人)卡管理办法》、《内蒙古社会保障(个人)卡申办流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做好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的发放管理工作,确保社会保障卡建设的规范和统一,为实现劳动保障业务异地经办奠定基础。
五、以示范城市为龙头,全面促进信息系统建设
(十一)进一步抓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各示范城市要根据金保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示范城市建设标准,继续大力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切实发挥示范城市在全区金保工程建设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按照《关于开展金保工程示范城市建设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劳社信息函[2005]7号)要求,认真做好验收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二)全面促进信息系统建设。未列入示范城市名单的地区,要认真学习和借鉴示范城市的建设经验,努力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形成示范带头、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盟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和推动作用,促进本地区劳动保障信息化水平的全面提高。自治区将继续加强对各地系统建设的调研、指导和督促,全面推进各地区金保工程建设步伐。
六、抓好制度建设、资金筹集、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
(十三)抓好制度建设。各盟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抓好金保工程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机房、安全、系统维护和运行等方面的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度建设和系统建设要同步进行。
(十四)抓好资金筹集与项目管理。积极开拓多种渠道,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对金保工程中央补助资金加强管理,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尚未完成金保工程立项的盟市,要抓紧时间完成立项工作,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抓好金保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