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典型案例为抓手,增强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通过介绍国外和省内外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服从统一指挥和协调组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 “思危有备,有备无患 ”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通过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公众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实施
坚持积极、慎重、适度、科学的原则,大力宣传国家应急管理相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普及应急知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省、州 (地、市)、县 (区)三级应急宣传教育工作网络,组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应急宣传教育工作队伍,配备现代化宣传工具,利用公共宣传媒体以及专题宣传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民众应急意识和积极参与意识。
(一)广泛开展各类预案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公共安全的舆论氛围
1、围绕总体预案进行深入报道。新修订的《
青海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后,由青海日报社、青海电视台、青海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播发新闻,刊播总体预案简本,配发预案框架图和评论员文章,介绍制定总体预案的背景、目的、意义、原则和主要内容,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在有关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报道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通过宣传报道,使各行各业的公众都了解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方法和报警方式,知晓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方面的常识。
(责任单位:各新闻单位)
2、开展专项预案的解读宣传。省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各州 (市、地 )、县 (区)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报请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汇编专项预案解读文章、背景材料等,以供媒体选用。
(责任单位: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
3、广泛进行典型案例宣传。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进 “一案三制 ”(即编制预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工作,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