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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徐政发〔2005〕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以下简称《意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步骤,是各级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江苏省政府对全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深化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
  一、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发展情况看,工作中尚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地区和部门的负责同志认识不到位,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在行政执法体制方面还存在部门间职责不清,权力交叉、重复现象;在行政执法机制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执法监督还没有形成合力,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组织实施缺乏必要的保障等。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
  二、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领导 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
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主管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为主要责任部门,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工作。
 (二)健全组织网络。市政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分解落实责任。市政府对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职责任务进行了分解 (见附件)。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明晰各自的职责,层层分解,明确工,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市政府将在2006年3月份对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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