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渔业疫病防治能力建设。徐州市林牧渔业局为全市水生动物防疫行政管理部门。在徐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增挂“徐州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徐州市渔政管理站增挂“徐州市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各县(市)、贾汪区结合本地水产业发展情况,在渔政监督执法机构增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水生动物病害防治监控和养殖水域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法实施水生动物防疫、水生动物及其产品检疫、产品安全和渔药监督等执法工作。
二、建立完善兽医工作保障机制
7.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对兽医行政执法和动物防疫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工资由县(市)区财政统一发放。动物疫病的监测、强制免疫用疫苗、疫苗冷藏运输、免疫标识制定、动物扑杀、疫区封锁、消毒、无害化处理以及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经费,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及时拨付。其依法收取的防疫、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口蹄疫和禽流感的免疫注射劳务费,由各级财政专项列支。按照“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原则,村级兽医防疫员的劳务补贴实行按劳计酬,从各级财政安排的注射劳务费中支出,除省财政补助外,市级财政按一定比例配套,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解决,实行“专人管理、专账专户、银行建卡、直接到人”。
8.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充实、完善兽医工作机构的设备、设施,加大各类兽医实验室的建设力度,切实提高诊断、检测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按照全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并纳入年度计划,确保全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发挥效益。
三、加强对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
9.明确工作任务。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多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市林牧渔业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改革班子,具体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编制、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制定和落实改革方案,确保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