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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通知

  三、积极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

  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的原则,重点围绕“三离”(离粮、离土、离乡)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小城镇建设,依靠发展城镇二、三产业,创造就业机会,使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向非农产业和小城镇转移。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拉长产业链,通过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增加就业机会。要下大力气抓好招商引资工作,通过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劳动就业岗位。要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养殖业、高效园艺特产业、畜牧业、水产业、林业等,扩大农业内部就业空间。建立对外劳务输出窗口,利用驻外机构和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积极组织引导部分农民向省外和境外输出。抓好一批农民外出务工回乡创业的典型,根据各地特色,扶持培育一批劳务品牌。

  四、切实维护好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维护好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改善农民转岗就业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解决好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劳动条件恶劣、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等突出问题,清理对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和各种乱收费。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土地仍然是其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不得在承包期内收回或调整农民的承包地。各类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要认真解决农民工工资待遇问题,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农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的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拖欠和克扣。流入地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接收农民工子女在当地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入学,在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五、大力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保障体系建设

  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一个“上下贯通、指挥有力、运转协调、功能完备、适应需要”的组织保障体系。一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系统。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组织,及时研究和解决涉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投入、机制等重大问题。二是要建立运转协调的管理服务系统。各级农业、财政、劳动、教育、科技、建设、发改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协作,统筹协调,各有侧重,合力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结合乡镇机构改革,今年上半年,全省每个乡镇都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做到人员、职责、工作三到位。三是要建立功能完备的操作实施系统。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合作经济组织、企业以及驻外劳务办事处等,要直接参与和具体实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培训。要注重加强转移培训基地建设,不断改善培训条件,适时满足培训需要。从今年起,每个县都要重点建设5个以上标准化的转移培训基地和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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