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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促进局关于在南宁市深入开展百企入邕活动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促进局关于在南宁市深入开展百企入邕活动的通知 
(南府发〔2006〕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自治区招商促进局各处、室:

  经与自治区招商促进局研究,并报市委同意,为了进一步抓住机遇,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招商方式,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扩大对外开放,以项目为中心,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放创新,发挥“百企入桂”工作的品牌效应,决定在南宁市范围内深入开展 “百企入邕”活动,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快速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开放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努力抓住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市举办、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及启动泛珠三角经济圈等历史机遇, 创新招商方式和机制,开展“百企入邕”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国内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民营资本,以及港澳台地区、东南亚地区、日韩、欧美等发达地区的招商引资力度,通过不断改善投资软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招大引强,大力吸引外来资本,提升外来投资的质量和水平,把招商引资与促进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结合起来,做大做强经济总量,推进南宁市区域性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步伐。

  二、工作要求

  (一)要研究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发展动态,加强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的联系,加强与世界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外地商会、行业协会、招商中介机构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做好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要全面加强项目工作,以项目为载体,大力吸引国内外资金与技术。要坚持以项目为中心,建立项目库,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做到开工一批、续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要突出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大、中、小项目一起上的格局。
  要加强对高新技术项目、工业项目、农业项目以及商贸物流项目、旅游项目、基础建设项目的招商力度。
  (三)要坚持“请进来” 与“走出去”相结合,以“请进来”为主。要与自治区“百企入桂”活动相结合,通过邀请一批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客商到南宁市参观考察、洽谈项目,进一步宣传、推介南宁市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及投资项目,使国内外企业、客商更多的了解南宁,认识南宁,从而选择到南宁投资。要大力吸引国内外大公司、大集团到南宁市投资发展。外出招商,要坚持以专业性招商小分队为主,有针对性的开展招商活动,提高招商活动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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