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个工作日。
县农发行依据两部门签发的划转文件,将粮食直补资金划转到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县农村信用联社设立的专户。两部门依据金融部门的相关手续确认资金的划转工作。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拨款通知后,立即与县农村信用联社确定向乡农经站专户划转资金的时间安排,办理划拨手续,并通知乡农经站做好接收资金准备。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资金分配办法,印发各乡分配金额的正式文件。
县农村信用联社通知各乡农村信用社做好现金准备。
乡农经站与乡农村信用社沟通,确定领取现金所需手续。
3、第3个工作日。
县农村信用联社依据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分配文件,向各乡农经站的专户拨付资金。
乡依据资金分配办法,以正式文件确定各村应分配的金额,并通知到各村,要求各村做好到乡农经站领取现金的准备。
4、第4个工作日。
乡农村信用联社依据乡农经站的必要手续,向乡农经站发放现金。各村领取人履行填写“领款花名册”等手续。
5、第5-10个工作日。
乡农经站合理安排各村时间。分别到乡领取现金。村委会具体实施向农户发放粮食直补资金的工作,通过填写“资金发放花名册”等手续,确保直补资金按照规定足额、按时发放到农户手中。
农民在领取资金时,要签字盖章。
三、发放手续
1、县财政部门向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乡农经站划转粮食直补资金,以两部门文件和金融部门的资金划转凭单为准。
2、乡农经站建立各村发放资金的“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乡农经站留存,一份在发放工作结束后上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花名册”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村全称,农户数,计税土地总面积,其中补贴的计税面积,单位面积补贴标准,发放总金额,制表时间,发放时间,领取人签名,村委会公章。
3、村建立向农户发放粮食直补资金的“花名册”,一式3份,一份村里留存,一份在发放工作结束后报乡农经站备案,一份在村财务公开栏公示。“花名册”主要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数,计税土地面积,其中补贴的面积,单位面积补贴标准,发放金额,制表日期,领取人签名栏,领取日期。
四、发放工作的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