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立足实际,科学构建诚信旅游评价体系
4、构建科学合理的诚信旅游评价体系。要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合理构建南京市旅游企业诚信经营评价体系,科学设定评价因子,制订评定标准;对旅行社开展“诚信等级”评价,对不同“诚信等级”的旅行社实行挂牌公示,以方便市民理性选择。
5、设立诚信旅游企业评定机构。组建由政府、协会、专家等各界人士组成的南京市诚信旅游企业评定委员会,作为全市诚信旅游活动权威评定机构,对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活动进行评价,客观公正地履行评定职能。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诚信经营环境
6、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宣传,提高社会对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的认知度,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诚信旅游活动,引导广大旅游企业积极参与诚信旅游的创建和评选,努力形成政府积极引导、协会主动介入、企业广泛参与、社会大力支持的良好局面。
7、培育市民理性旅游意识。要积极开展旅游服务进社区活动,认真推广国家旅游局制作的《消费提示》、《礼仪规范》等系列旅游宣传资料,利用社区平台及相关媒体系统介绍旅行社的运作规律,引导市民在出游之前“比价”、“比质”,培育市民“按质论价”的健康消费心理。
四、完善机制,建立全面的市场监管体系
8、加强政府监管。强化旅游主管部门职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市、区县旅游局及重点景区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在市场检查中的联动作用,创新管理手段,拓宽检查范围。旅游主管部门要跨地区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的共建与合作,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在诚信旅游活动中的主导作用。
9、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南京旅游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完善协会机构和章程,加强行业标准化工作,制定施行规范的旅游合同范本,监督旅游企业执行;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导游员)诚信档案,加强旅游行业诚信管理,维护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加强对旅行社法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培育旅行社的“诚信经营”意识。
10、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与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加强合作,建立旅游诚信经营“红黑榜”,公布年度“典型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定期发布“南京旅游质量报告”,逐步实现旅游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对称;建立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明察暗访”制度,聘请旅游质量监督员,加大对旅行社经营的社会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