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退卡时回收卡片,退还押金;移资、退资时不回收卡片,不退押金。
(三)好卡不能换卡;坏卡换卡时,回收卡片,原卡的余额全部转移到新卡中。
(四)坏卡办理退换、退资、移资业务时,持卡人须先到指定网点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后凭收卡凭证到同一地点办理退换、退资、移资业务,坏卡的卡内余额以系统后台卡帐户为准。
(五)人为损坏的卡片办理退换时,收取20元成本费。
(六)如存在不完整交易,持卡人必须先处理完不完整交易后,方可办理退换、退资、移资业务。
(七)已透支的普通卡办理退换、退资业务时,须先偿还透支金额。
(八)办理退资时,按卡内余额的10%收取退资手续费,以元为单位取整收取。卡内余额小于100元时,不收取退资手续费;质量原因造成的坏卡不收取退资手续费。
(九)移资时须将原卡的余额全部转移到新卡中。
第三章 月票卡的发行使用
第十三条 月票卡具有计次和储值两种功能,可重复充次、储值使用。储值区的充值、使用同普通卡。
月票卡的月票区按月付费充次,计次、限次、限当月使用。当月使用次数未用完,下月不累计。月票卡付费充次后,不办理月票区的退次、退费手续。
第十四条 月票卡限本人使用。
第十五条 月票卡种类、收费标准、当月限定使用次数及发行范围:
┌───────┬────┬────────┬─────────────┐
│ 月票卡种类 │收费标准│当月限定使用次数│ 发行范围 │
├───────┼────┼────────┼─────────────┤
│ 学生月票卡 │20元/月 │ 140次/月 │ 原月票发售范围 │
├───────┼────┼────────┼─────────────┤
│ 成人月票卡 │45元/月 │ 140次/月 │ 原月票发售范围 │
├───────┼────┼────────┼─────────────┤
│地铁专用月票卡│60元/月 │ 140次/月 │原地铁专用和公交地铁联合月│
├───────┼────┼────────┤ 票发售范围 │
│ 公交地铁 │90元/月 │ 140次/月 │ │
│ 联合月票卡 │ │ │ │
└───────┴────┴────────┴─────────────┘
第十六条 月票卡的使用范围:
学生月票卡、成人月票卡和公交地铁联合月票卡可在公共电汽车月票有效线路车辆上计次使用;地铁专用月票卡和公交地铁联合月票卡可在地铁1号线、2号线计次使用。
第十七条 月票卡的申办:
(一)学生月票卡
已领取市教委统一颁发的“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的中小学生,持“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直接到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交纳月票款,办理充次、充值。充次、充值后的“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可作为学生月票卡使用。
未领取“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的小学生,持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到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交纳20元卡押金和月票款,办理领卡和充次、充值。
其他学校学生到所在学校领取学生月票证件卡,贴上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并填写学校名称、本人姓名、性别及有效期,经学校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后,学生本人持此证件卡到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交纳20元卡押金和月票款,办理领卡和充次、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