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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工考办等部门重庆工业企业50强考核评选办法的通知(2006修订)[失效]

  三、考核指标体系

  “重庆工业企业50强”的评选,采用多元统计的因子分析方法,选用37项经济考核指标组合成一套科学的指标群。考核指标的选择和设置,主要从反映企业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贡献能力、产出效率、产销衔接状况等7个方面考虑。在全面反映企业综合实力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经济效益、社会责任方面的成就。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生产规模指标:包括资产总额、现价工业总产值、新产品产值率、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等7项指标。

  (二)经营规模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负债总计、现价工业销售产值、研究开发费等8项指标。

  (三)经济效益指标:包括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全员劳动生产率(按工业增加值计算)、利税总额、万元工业总产值能耗、所有者权益等13项指标。

  (四)社会责任指标: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从业人员平均报酬、应上缴税金总额等10项指标。

  四、考核评选方法

  (一)考核评选“重庆工业企业50强”

  “重庆工业企业50强”的产生,选用主营业务收入、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工业增加值、资产总额、人均创利税、万元工业总产值能耗降低率、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百元主营业务收入研究开发费投入、从业人员平均报酬、新产品产值率等10项主体指标,以企业每项指标在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中的排位名次乘以权数的综合分值确定。10项主体指标的权数分别确定为:18、18、14、10、10、10、5、5、5、5。

  在“重庆工业企业50强”企业排位名次相同的情况下,凡企业通过GB/T24000(idt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生产的,企业推行CIMS信息系统工程的,企业主导产品进行商标注册的,企业主导产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或“中国名牌”称号的,企业拥有3项及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产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的,排位名次相应提前。

  (二)设立“重庆工业企业进步奖”

  为了鼓励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做大经济总量,提高经济效益,设立“重庆工业企业进步奖”。

  1.评选范围:“重庆工业企业50强”以外的大中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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