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工作力度。各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要成立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综合执法队伍。建立定期调度、明察暗访、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制度,为整治活动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要明确工作目标。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责任到人,层层落实,限期完成任务。三要广泛宣传发动。重点宣传整治的标准、目标、要求及意义,在全市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形成上下联动的整体合力。
(三)积极稳妥推进。在农贸市场整治工作中,各区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根治马路市场和摊点群问题。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制定切实可行的搬迁安置方案和保障措施,做好下岗、失业等弱势群体的疏导工作,及时化解整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确保业户稳定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区政府要牵头协调市场主办单位、街道办事处和经营业户之间的利益关系,既要坚决完成农贸市场整治工作任务,又要兼顾各方利益。市物价部门要充分考虑农贸市场社会公益性的特点,合理确定各类收费标准,经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市场内张榜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提高市场收费标准。
(四)强化监督考核。整治活动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对市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达标的样板市场、示范市场和规范市场,市政府授牌,并对区政府给予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市政府将通报批评。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力度不到位、没有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市场和责任单位予以曝光。
(五)加强组织领导。农贸市场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面广量大。为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和工作班子,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调度,分管负责人要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的问题,确保农贸市场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一:
徐州市样板农贸市场基本标准
1经营户300户以上,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市场综合测评得分在40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