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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1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加速农村经济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加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途径。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对于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农产品多重增值,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解决“三农”问题、新阶段扶贫开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农产品加工业培育成为我省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努力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比率和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档次和产品质量,逐步形成合理的农产品加工区域布局,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使农产品加工业成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原则。
  1.市场导向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发展优质、安全、市场需求的产品,努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2.科技进步原则。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大技术集成和原始创新力度。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改造,保护和发展特色传统工艺。逐步实现农产品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传统加工工艺向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转变。积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名牌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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